第104章 回老家_七零年代小娇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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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回老家

  第99章回老家

  “孔来娣左一句怕人说,右一句怕人说,只要不心虚,谁会怕人说?我觉得秦蘅媳妇儿这一句话说的还是有道理。”杨嫂子说到这,心情好了些,“我晚上去找秦蘅和吴长伟媳妇儿的时候,她们两正在一块织毛衣呢,我看秦蘅这媳妇儿娶的很不错。”

  “做的糕点味道也不错。”庄团长对秦蘅媳妇儿印象最深的,已经从学习好,长得漂亮,变成了做糕点的手艺好。

  那天他回家吃了一块,还以为是他媳妇儿去京市哪个大饭店里带回来的呢。

  味道那叫一个绝的。

  “芃芃说那些东西吃的对身体好,你有没有发先我这两天睡眠好多了,好像自从吃了她做的糕点以后,连续好几个晚上都是一觉睡到天亮。”杨嫂子道。

  庄团长一听,还真是。

  他媳妇儿前些日子晚上总是会睡到三四点就失眠再也睡不着。

  但好像这两天她睡眠确实又好了不少。

  庄团长想了想,道,“应该是巧合吧?一点糕点,哪里有这么神奇的效果?”

  “说的也是,不过确实好吃。”杨嫂子道,“也说不定是里面哪一种粗粮或者配料有助于睡眠。”

  总之不失眠了以后,杨嫂子整个人都轻快了许多。

  这一天过的,简直可以用心惊肉跳来形容。

  洗漱完回到床上,秦蘅困的很,搂住媳妇儿,只凑过去亲了几下就闭着眼睛睡过去了。

  一连几天秦蘅和吴长伟都很忙。

  部队上的事情江芃芃也不好多问,只是知道秦蘅和吴长伟每天都还有继续带着人四处去问孩子的事情。

  但是等江芃芃探亲结束的时候朱芳华都还没有被找回来。

  火车站和汽车站还有人在盯着,部队的人和警察一直在京市大街小巷的找,但是依旧没有半点线索。秦蘅一忙起来,几天都没能好好陪江芃芃,有时候忙到深更半夜才回去,连顿饭都不能陪媳妇儿好好吃,所以江芃芃离开部队去火车站的这天早上秦蘅特地请了假出来,准备亲自送江芃芃去火车站。看着江芃芃整理出来要带回去的行李,秦蘅沉沉的叹了口气。

  “怎么了?”江芃芃听见了,抬头看了眼秦蘅。

  秦蘅摇摇头,问了句,“重吗?带这么多回去,你拿得动吗?”

  这些都是昨天曹丹萍陪着江芃芃逛了一天买的京市特产,江芃芃既然来了京市,肯定是要带些特产回去给家里人尝尝。

  “我力气大。”江芃芃直接轻松的提了起来给秦蘅看。

  从小干农活的人力气是真的大,论力气,江芃芃是一点都不虚。

  “我给你织的毛衣就放在你的那个布袋里,有空你试一下,我估计大小是差不多,如果不合身的话,等我回来你再给你改一改。”江芃芃无奈的事就是这个。

  秦蘅的毛衣她都织好了好几天了,但是秦蘅忙的到今天都没有来得及试穿一下给她看看。

  秦蘅看了眼手表,然后直接走过去从自己的袋子里翻出江芃芃不知道什么时候放进去的新毛衣。

  当着他媳妇儿的面就把外套脱了,直接把毛衣套上身。

  “不用等你回来,现在就能看看合不合身。”秦蘅穿好以后就在江芃芃面前转了一圈,问她,“怎么样?”

  江芃芃伸手在秦蘅的腰上扯了扯,笑着道,“正好合适,不错。”

  江芃芃给秦蘅织的这件毛衣是很暗的藏蓝色。

  在光线不好的地方,甚至会看成是黑色。

  毛衣的款式很简单,圆领套头的,只有在身前左右两侧有用变换针法做出来的竖的几何图形的花样,袖口处也做了特殊织法的收针,其余地方都是简简单单的。

  饶是这样简简单单的,当江芃芃织好的时候,还是让曹丹萍大为吃惊。

  毛线用的是很好的含羊毛细毛线,所以织好以后,整件衣服看着质感就很好。

  穿上身一点都不显得臃肿,反而衬的人更有精神气。

  “手真巧。”秦蘅穿上就不脱了,伸手把江芃芃买的特产袋子提了过来去,“媳妇儿,时间差不多了,我送你去火车站。”

  江芃芃跟着秦蘅去停车场的时候还遇到了林国美一行人。

  都是秦蘅手底下的兵,知道她今天要离开部队回老家了,所以特地来送她。

  “嫂子慢走啊。”

  “嫂子一路顺风啊!”

  “嫂子有空再来看我们营长,然后顺便再来看看我们啊!”

  “嫂子再见,欢迎嫂子下次再来!”

  一群半大小伙凑在那边朝着江芃芃晃着手。

  江芃芃有些眼热,朝着大家认真的点点头,说了句好,这才先上了车。

  她怕再不上车,等下就要哭了。

  秦蘅还在车外,吴长伟这个时候正好和另外两个战友过来取车。

  一看秦蘅竟然穿毛衣了,有人调侃了秦蘅一句,“秦营长你不行啊?你媳妇儿才来一星期,这季节你就虚的要把毛衣穿上了?”

  秦蘅低头拉好衣角,呵了声。

  声音慢而淡,“我媳妇儿刚给我织的毛衣,时间赶,试穿了下,没来得及脱下。”

  吴长伟一听,直接朝着秦蘅冲了过去。

  “你媳妇儿织的?这么好看?我刚心里还想着你今天穿的这件毛衣有点好看,我还打算问你哪里买的,我也要去买一件。”

  吴长伟说着,得意了起来,冲着边上的战友道,“你们说谁不行啊?这是行不行的事吗?这是媳妇儿的爱,不穿身上难不成还藏起来白白浪费啊?媳妇儿给织的新毛衣,你们这些没媳妇儿的,有吗?你们羡慕都羡慕不来。”

  吴长伟说完,眉毛一挑,“我媳妇儿也给我织了,还是特地为了给我织毛衣找秦蘅媳妇儿学的本事,要不了多久,我也有媳妇儿亲手织的漂亮新毛衣穿了,可羡慕死你们这些没媳妇儿的人。”

  那两人一听,眼神都变了。

  两人对视一眼,直接朝着坐在副驾驶位置的江芃芃冲了过去。

  两个大男人啊,就趴在车窗上眼巴巴的看着车里的江芃芃。

  “嫂子!我们没媳妇儿,我们好可怜啊~京市的冬天,都能把人冷死啊~嫂子,我没毛衣穿。”

  “弟妹!我也没毛衣穿,我去年一个冬天,都是靠抖一抖跳一跳熬过一整个冬天的,弟妹,你也多心疼心疼我们吧?毛衣不敢想,一条围巾也能温暖我们。”

  秦蘅眼皮一跳,冷着脸走过去,一手一个,直接把两人齐齐朝着吴长伟的方向掀了过去。

  然后迅速上了车,发动车子,一踩油门,带着媳妇儿溜之大吉。

  吴长伟的笑声逐渐小去,江芃芃还往后看了看。

  原本心里因为周来旺几人闹出来的多愁善感,硬生生的又憋了回去,到了现在,江芃芃几乎想笑。

  部队里,吴长伟嘿嘿直乐,越想秦蘅刚穿在身上的毛衣,心里就越激动。

  “我们这些有媳妇儿的人啊,都不太乐意带没媳妇儿的人一起玩,我们的媳妇儿啊,一般也都不太乐意搭理娶不到媳妇儿的人。”吴长伟嘴贱的道。

  那两人对视了一眼。

  “兄弟!上!干他!”

  吴长伟就这么被两人压着一顿揍,吴长伟躲了好一阵,挨了好几下,心里才后悔。

  早知道秦蘅还没有走的时候先把这两人打一顿再说。

  这两人加起来都不是秦蘅的对手。

  两个小时后,车停在了火车站门口。

  秦蘅帮着江芃芃提着东西送她进了候车厅。

  “回去以后,妈要是唠叨你,说了什么不好听的话,你忍忍,回头我让你出气,要是她真的说过分了,你不高兴了,该顶回去就顶回去,她要是生气了,有我,你别担心。”秦蘅送媳妇儿一个人回老家,最怕的还是这一回去媳妇儿和他母亲会和以前一样。

  “你放心,妈现在对我可好了,你忘了,我跟你来京市之前,妈还偷偷的给我一包红糖呢。”江芃芃现在一点都不反感和婆婆相处。

  特别是从婆婆那感受到一丝丝疼爱以后,江芃芃甚至觉得,她婆婆其实也不是那么坏的人。

  以前是她缺乏耐心寻找和婆婆相处的方法。

  “对了,要是芳华找回来了,你一定要和我说一声,你打电话到六婆家和我说一声。”江芃芃道。

  这几天,部队所有人最关心的事情就是芳华那孩子了。

  “好。”秦蘅点头答应下来。

  两人在候车厅呆了半个小时左右,江芃芃乘坐的火车就要检票上车了。

  看着江芃芃一手提着一个袋子,秦蘅用力的将人拉进自己的怀里,紧紧的抱住。

  “媳妇儿,对不起,这次你来,却不能好好陪你。”秦蘅亲了亲她的鼻子,“到县城以后找个电话亭给我打个电话。”

  “嗯。”江芃芃这一声应的有些鼻音。

  两人就这么抱着,一直磨蹭到检票的队伍到了尾巴。

  江芃芃才两手提着满满当当的东西,然后带着对秦蘅的不舍,和对芳华这孩子下落的牵挂上了火车,踏上了一个人回老家的路。

  火车缓缓驶动,江芃芃几乎将脸贴在车窗上朝着外面看着,一直到已然看不见京市火车站了,她还依旧不舍得收回视线。

  这是江芃芃第一次因为一个人,而留恋上一座城市。

  因为,这里有秦蘅。

  所以,她喜欢这个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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